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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使用規定
- 手機在非上課期期間可以用。
- 手機在上課時間、課堂間,一律不准使用,也不可看時間或使用計算機。
- 若有重要事情需在上課使用手機,請經任課老師同意後方可使用。
違返使用規則,懲處如下:
- 第一次:沒收手機1週。
- 第二次:沒收手機2週。
- 第三次:沒收手機3週,並請家長到校領回。
家長不願到到校領回者,手機沒收5週。
月份 累積節數
- 9,2月 2日(10節)
- 10,3月 4日(20節)
- 11,4月 6日(30節)
- 12,5月 8日(40節)
- 1,6月 10日(50節)
- 曠課不得超過36節,超過者請自行休學重讀。
- 曠課+事假,超過學期總節數1/3時,該科目期末考零分計算
- 當日請假,請於5:55前打電話26203930-200請假。
- 事假要有證明,病假請帶收據。
- 請在一星期內:證明和假卡(家長簽名)給導師簽名,併送至辦公室核准。
- 核對缺曠課週報表是否請假成功。
- 副班長將請假卡發回。
每位學生在三年內,會擔任至少二次班級幹部。- 班 長:其它幹部不在時,代理幹部。負責統籌班上事物。
- 副班長:每天到辦公室寫缺點名單。
- 學 藝:作業繳交及抽查。
- 副學藝:班會課之班會通報填寫。
- 風 記:上課5分鐘要進教室、吵閙學生之登記。
- 康 樂:體育課或運動項目事宜。
- 實 習:電腦教室管理。
- 衛 生:教室整潔、垃圾處理。
- 副衛生:外掃區及電腦教室垃圾處理。
- 總 務:班上金錢之處理。
- 輔 導:輔導日誌填寫。
- 能 源:外堂課及下課之關燈、關門。
以下事件,會列入班級打掃工作
- 遲到或缺課:1節1週。
- 請假節數超過規定:1節1週。
- 缺交作業:1週。
- 沒帶課本:1週。
- 沒收手機:第1次2週。
- 沒收手機:第2次4週。
- 記警告:1週。
- 記小過:3週。
- 記大過:8週。
- 其它:按輕重懲處。
學生常犯之事件
- 沒交作業或週記
- 沒帶課本
- 上課用手機
- 上課未依座位入坐
- 上課未按時進教室
- 說髒話或言語污辱他人:重大情節者,約談家長。
- 抽煙:重大事件者,約談家長。
- 打架:重大事件者,約談家長。
- 作弊:重大事件者,約談家長。
要順利畢業的條件
- 作業或筆記要準時交。
- 考試要有基本分數60分。
- 上課態度要良好:不睡覺、帶課本、寫作業。
成績計算
- 第一次段考,占15%
- 第二次段考,占15%
- 期末的段考,占30%
- 平時成績 ,占40%
- 曠課+事假,超過學期總節數1/3時,該科目期末考零分計算
升級要件
- 上下學期平均後,總平均及格。
- 不及格學分數未超過1/2。
- 上學期50分,下學期60分,該科平均以60分計算。
留級:
- 補考二次,每年暑假。
- 補考後,重算總平均,及格則不需補考。
- 第二次補考不過,則重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