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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7月16日 星期六

◎◎幹部規定

每位學生在三年內,會擔任至少二次班級幹部。

  1. 班 長:其它幹部不在時,代理幹部。負責統籌班上事物。
  2. 副班長:每天到辦公室寫缺點名單。
  3. 學 藝:作業繳交及抽查。
  4. 副學藝:班會課之班會通報填寫。
  5. 風 記:上課5分鐘要進教室、吵閙學生之登記。
  6. 康 樂:體育課或運動項目事宜。
  7. 實 習:電腦教室管理。
  8. 衛 生:教室整潔、垃圾處理。
  9. 副衛生:外掃區及電腦教室垃圾處理。
  10. 總 務:班上金錢之處理。
  11. 輔 導:輔導日誌填寫。
  12. 能 源:外堂課及下課之關燈、關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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